内蒙古2020年执业药师公需课补修时间从4月1日开始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04-01
中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公需课补修的公告,补修时间从2021年4月1日开始,截至2021年5月31日。取得的学分证明,可作为我区执业药师注册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具体如下:
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公需课补修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部分执业药师漏学2020年度公需科目的问题,在印发《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注册提供公需课学分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后,又经积极协调,我区执业药师可自愿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nmg.chinahrt.com/)补修2020年度公需科目课程。
补修时间从2021年4月1日开始,截至2021年5月31日。取得的学分证明,可作为我区执业药师注册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原文地址:http://mpa.nmg.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103/t20210330_1352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