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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办理2014、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通知

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1-18

2014年、2015年参加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为做好我市2016年上半年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4年、2015年参加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人事人才网”“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大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姓名位置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间

2016年2月29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办理地点

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一楼

五、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温馨提示:为避免拥挤,请办证人员不要集中在第一天办理。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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