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导航

2017执业药师考试300个必考考点—药事管理与法规(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31

101

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生物制品

可不开箱检查

102

药品储存的相对湿度

35%-75%

103

药品垛间距

不小于5cm

104

药品与地面间距

不小于10cm

105

药品与库房内墙、顶等设施间距

不小于30cm

106

质量管理岗位和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

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107

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处方药

108

第二类精神药品、罂粟壳、毒性中药品种

不得陈列

109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

中药材以外的药品

110

不得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

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111

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

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11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的产品信息

麻精毒放、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

113

第一类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4

第二类与第三类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5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结构之间的交易服务

第一类互联网交易服务

116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服务

第二类互联网交易服务

117

直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交易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交易服务

118

药学部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

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119

医疗机构每一个通用名药品品牌不能超过2个

只允许同一药品,两种规格的存在

120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不得配备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121

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

招标采购

122

麻醉、精神一类处方颜色

淡红色

123

普通处方、精神二类处方颜色

白色

124

急诊处方颜色

淡黄色

125

儿科处方颜色

淡绿色

126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

1年

127

精神二类处方保存

2年

128

麻醉、精神一类处方保存

3年

129

药店的处方药处方、外配处方保存

2年以上

130

急诊处方药量

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

131

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药量

一般不超过2日极量

132

普通处方、精神二类处方药量

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

133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处方限量

一般患者1次用量

134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普通剂型处方限量

一般患者不得超过3天

135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缓控释制剂处方限量

一般患者不得超过7天

136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处方限量

癌痛患者不得超过3天

137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普通剂型处方限量

癌痛患者不得超过7天

138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缓控释制剂处方限量

癌痛患者不得超过15天

139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限量

住院患者1日常用量

140

盐酸二氢埃托吗啡片与哌替啶的处方限量

1次常用量

141

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时处方限量

不超过15日

142

查药品

对药品、剂型、规格、数量

143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144

医疗机构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如果要进行某种制剂的配制

还需取得相应制剂的批准文号

145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有效期

3年

146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配制地址

147

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麻精毒放、中药注射剂、复方制剂、已有供应药品等

148

抗菌药物安全有效、耐药性小、价格低

非限制使用级

149

抗菌药物耐药性较大、价格相对较高

限制使用级

150

抗菌药物具有严重不良反应、价格昂贵

特殊使用级

151

抗菌药物应用异常情况

用量异常、半年居前、常超证量、违规销售、频发不良反应

152

二级以上医院药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

授予抗菌药物相应的调剂资格

153

红色专有标识用于

甲类非处方药

154

绿色专有标识用于

乙类非处方药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155

可以单色印刷的是

药品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

156

处方药的标签与说明书印有

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157

只能在专业性医药报刊上进行广告宣传的是

处方药

158

双跨药品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时

其宣传内容不得超出其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

159

非处方药遴选原则

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160

零售药店不能经营的药店

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疫苗、蛋白同化制剂等

161

零售药店必须凭借处方销售的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

162

医保药品目录确定原则

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

163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

每2年调整一次

164

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

滋补、动物脏器、果味制剂、泡腾片、药材酒制品

165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

西药和中成药

166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

中药饮片

167

价格低、国家统一制定、各地区不得调整的

甲类目录

168

价格略高、当地可适当进行调整的

乙类目录

169

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费用

170

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171

与药物剂量无关、一般很难预测的不良反应属于

B型不良反应

172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主体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173

应该报告所有不良反应的是

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与首次进口5年内药品

174

应该报告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

其他国产药品与进口满5年的药品

175

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与首次进口药品安全性报告频率

每满1年报告1次

176

首次再注册后的国产药品与进口药品安全性报告频率

每5年报告1次

177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效期

5年

178

首次进口药材申请与审批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和检验

179

一次性进口药材批件有效期

1年

180

多次使用进口药材批件的有效期

2年

181

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

182

分布区域缩小、资源衰竭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

183

资源严重减少

国家三级保护野生药材

184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

虎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185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

马鹿茸、黄连、黄柏、甘草、厚朴

186

国家三级保护野生药材

石斛、黄芩、五味子

187

禁止采猎、药用部分不得出口的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

188

药用部分限制出口的

国家二级或三级保护野生药材

189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

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190

中药饮片必须印有或贴有

标签

191

罂粟壳不能单方发药

必须凭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

192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申请条件

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193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申请条件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从天然药物提取的有效物质;符合上述一级保护品种或者解除的。

194

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

分别是30年、20年、10年

195

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

7年

196

一级保护品种的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不能超过第一批准的保护期限

197

二级保护品种的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7年

198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

不得公开

199

麻醉药品的专有标识

天蓝色与白色相间

200

精神药品的专有标识

绿色与白色相间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