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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药品重点监测的范围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9

  药品重点监测的范围

  重点监测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常考察本企业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对本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应当根据安全性情况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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