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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包装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23

  药品包装管理

  1.药品包装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2.药品标签与说明书要求: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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