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五十二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06
中第二节 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执业药师应当尊重患者或消费者的价值观、知情权、自主权、隐私权,对待患者或消费者应不分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地位、贫富,一视同仁。
1.执业药师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全国统一的执业药师徽记和标明其姓名和执业药师称谓等内容的胸卡,同时,《执业药师注册证》应当悬挂在所执业的药店或药房中醒目、易见的地方。
2.执业药师应当言语、举止文明礼貌,热心、耐心、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3.执业药师应当尊重患者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
4.在执业过程中,除非确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执业药师不得拒绝为患者调配处方、提供药品或药学服务。
5.执业药师应当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提供专业、真实、准确、全面的药学信息,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