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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四十八章第五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03

  第五节 其他不正当行为

  一、诋毁商誉行为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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