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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四十一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16

  第四十一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节 概述

  一、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的原则

  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

  二、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三、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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