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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二十五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10

  (二)不合格物料的管理

  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放,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的管理

  1.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

  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4.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

  5.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6.标签、使用说明书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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