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十六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9
中第十六章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节 总则
(一)执业药师认定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二)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
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9
中第十六章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节 总则
(一)执业药师认定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二)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
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