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预习讲义:第十四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5
中第十四章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节 概述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二、生产、经营管理
(一)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主体
1.申请生产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2.申请经营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二)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的经营规定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