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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指南

来源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05-03

  执业药师注册指南

  * 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

  特别提醒1:河北执业药师注册可以网上办理了。为了使全省执业药师办理注册更方便,我们开通了“网上全程办理”功能。注册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传平台,必交材料(如原注册证)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自行交受理窗口亦可),全程网上审批办理,新办理的注册证再以邮寄方式送达执业药师(自取亦可),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注册。2018年5月1日起,将关闭原“网上申报,窗口受理”,全部转换至更加便捷的“网上全程办理”。

  特别提醒2: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业药师注册网上申报时,必须在注册平台上传电子证件照。要求1蓝色或红色背景、2清晰、3正规证件照。上传证件照时需按平台要求修改图片尺寸,可以登录以下网址参考照片修改教程https://www.hbfda.com/info/link.aspx?id=6669 注册证采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后,将不再加盖钢印。

  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3、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字〔2000〕156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5、《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 1号)

  6、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方式一:网上全程办理

                                                                       (在平台上传电子版材料,必交材料可邮寄)

  办理程序:

  第一步、执业药师登陆注册平台网上申报、提交审批

  1、填写个人真实、准确的基本信息(该页右侧证件照必须上传)

  2、填写注册信息(注销的不填)

  3、在附件列表按说明上传所需材料(参照下方“报送材料”和“相关解释)”

  4、设置证书领取方式(注销的不需设置,注销表默认按个人基本信息中地址电话邮寄给本人,如不邮寄请在个人地址备注“注销表自取”)

  5、打印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盖章签字后上传电子照片

  第二步、邮寄或交回原注册证(首次注册不交。注销的还需再交一份注销申请表,审批后返还)

  第三步、查看资料签收、受理结果(若退回,请按退回说明修正后再提交)

  第四步、网上审批、制证

  第五步、发证(一对一邮寄<到付>或自取<凭执业药师身份证原件或资格证原件>)

   报送材料:

  1、全部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注册平台“附件列表”栏目中,上传材料目录及要求请参照“附件列表”说明及样式,红色星号项必需上传。

  2、河北本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完整可不上传学分。外省转入持有的外省学分需全部上传至“附件列表”。遗漏继教学分的请勿申报。

  3、取得双证的执业药师,请将两份资格证材料一起拍摄。

  4、办理过注销需申请再次注册的,因注册证已收回,需交回之前审批过的注销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证一栏上传注销申请表照片。

  特殊问题:部分执业药师填写完注册信息,会出现不能点击“暂存”,提示需先上传申请表。而申请表是点击“暂存”后才能自动生成。解决方法是,先在上传申请表的位置上传任意一张图片,然后就可以“暂存”了,申请表随之可以自动生成,打印出来盖章签字后,将电子版重新上传替换掉之前上传的图片。

    相关责任:

  全程网上办理,一旦递交申请,即视为具有附件列表中注册所需材料,并同意按要求交回原注册证。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交回原注册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行政许可法进行有关处罚并注销注册。

  方式二:网上申报,窗口受理

  (需准备纸质材料,交至受理窗口,不可邮寄)

   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现场受理(不收邮寄件)——审批——发证

   报送材料目录: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注册单位公章。新筹办企业不能刻制公章的除外。公章、合法开业证明、注册申请表三者单位名称要一致)

  首次注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必须上传电子照,不交纸质照片)

  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再次注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必须上传电子照,不交纸质照片)

  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变更注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必须上传电子照,不交纸质照片)

  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新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注销注册: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盖章)(已按要求上传电子照后,打印申请表时会带有照片,不必再另行粘贴)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相关解释:

  合法开业的证明是指:经营企业提供—经营许可证/生成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筹办药品经营企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网上申报时,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一栏填写营业执照号、许可证上没有有效期的按5年填写)。

  健康证明 :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医疗机构开具的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河北一般使用的为“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药品类)、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半年内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参照“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检查)。

  注销后再办理再次注册的:因注册证已收回,需提供注销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的情况:1、在注册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和刊登丢失声明的省级报纸原件(需注明姓名、单位、注册证号、有效期。公示三日以上)。2、超过注册有效期的——需提供原单位或现单位的丢失证明。3、外省注册证丢失的需先在原省注销,提供注销申请表。如果已经到期自动注销了,则提供原单位的丢失证明。

  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当年学分可以暂不查验

  联系方式: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处

  联系电话: 0311-67305793,67305726 , 67305732

  办理时间:上午 8:30-11:20 下午13:30(14:30夏季)-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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