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地区|所需材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5-22
中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已于12月27日公布。在成绩查询之后,有部分地区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具体考后审核通知由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目前,因为疫情的原因,浙江、湖南、贵州、湖北等地确定考后复核时间,近期四川成都、河南也发出了需要考后审核的通知,四川、河南考生记得及时提交审核材料哦。
一、审核范围、部门
地区 | 审核时间 | 审核材料 | 审核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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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2020年1月8日—11日 |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盖式二份单。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浙江 |
3月6日前 |
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工作证明(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zjfdazcps@163.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 ||
内蒙古 | 2020年1月13日-17日 | 报考承诺书、资格审核表、学历证书(原件) | 查看详情 | |
贵州 | 2020年4月7日--27日 | 承诺书并加盖手印、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 ||
江苏 |
第一次审查时间:2020年1月6日至8日 第二次审查时间:1月10日至17 日 |
1.报考承诺书2.学历证书。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 ||
重庆 | 2020年1月13日至17日 | 《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社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 ||
广东 | 2020年1月10日至15日 | 此次为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审核,《报名表》彩色扫描件、报考承诺书扫描件…… | ||
湖南 |
延长至9月30日前(各地市安排) |
《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毕业证件、身份证件…… | ||
西藏 | 已电话通知考生 |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在微博上回复考生关于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时间的问题,表示需要复核的考生已打电话通知 | ||
江西 | 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 考报考承诺书、资格审核表、学历证书(原件)…… | ||
云南 | 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2日 | 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岗位年限证明原件(附件1)、云南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
青海 | 2020年1月19日--1月21日 | 1、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 ||
陕西 | 2020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 67人需上传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彩色照片…… | ||
安徽 | 3月24日-3月31,各市不一,请查看汇总名单 | 将身份证照片、符合报告条件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照片、工作证明照片等信息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 ||
湖北 | 恢复考后资格审核 | 对部分需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以短信告知,请收到短信的考生,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 | ||
四川成都 |
考后审核通知 2020年5月19日-20日 |
考生需提供的复核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与复印件,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和考试《报名表》,2018年-2019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时间截止考试日期)。免试两科考生还需提供高职评审和聘任文件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河南 |
考后审核通知 2020年5月21日16时前提交材料 |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够查询到的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网能够查询到的的学历认证报告。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2、部分市需提供一年以上在所在市连续(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的相关证明。 |
审核注意事项
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2、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
3、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4、资格审核对象所属单位应对资格审核对象所填写《资格考试审核表》中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核,情况属实的加盖单位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
5、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