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沈阳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注意事项
来源 :考试网 2017-11-28
中据“2017年11月辽宁沈阳考区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通知”可知,2017年11月沈阳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能证明个人信息的法定有效证件参加综合评审。
(二)考生应于评审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候考,超时责任自负。在评审开始60分钟仍然未到达考场的,视同缺考,不予安排补考,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严禁考生在评审现场泄露个人信息,严禁穿着带有明显职业信息的制服(如军队、司法、路政等行业制服),和佩戴有明显职业信息的配饰(如军队、司法、石油、交通等行业的领章、肩章等),如有泄露个人信息、扰乱考场秩序以及其他不合适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等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参加综合评审的组别、时间确定后,不予调整。
(五)本次综合评审的成绩将通过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答辩结束后24小时内发布。
(六)请各市鉴定中心,各统考报名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通知考生做好评审前准备工作,并要求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本次综合评审全程录音、录像,违纪者将严格按照《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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