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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市司法局司法助理员2016年招聘选调生4人

来源 :嵊州人才网 2016-09-19

浙江嵊州市司法局司法助理员2016年招聘选调生4人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嵊州市司法局司法助理员4名。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选调范围

  嵊州市外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监狱系统司法警察)。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4、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为司法行政干部或司法警察,并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或司法警察工作满三年及以上(2013年9月27日前参加工作);

  5、报名对象须经现工作单位书面证明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嵊州市司法局办公室(政治处)(嵊州市保婴路99号)。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嵊州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正面二寸免冠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围面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在嵊州人才网及嵊州司法行政网公示7天。

  (六)调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按时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职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冯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111561;0575-831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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