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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奇台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选调机关事业编人员公告

来源 :中共奇台县委政法委 2016-01-1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文职中心)计划面向全疆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现将奇台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文职中心)公开选调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2.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1日);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或禁毒工作者优先;

  6.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试用期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设定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实践考核、考察、选调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级文件原件及复印;

  2.报名地址:奇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雪峰(电话:7211239 13565632808)。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5日止,以报名材料收到之日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我单位通知岗位实践考核时间与地点。

  (二)岗位实践考核

  应试者直接参与用人单位开展工作,通过3-5天左右的岗位实践,考核应试者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考察

  根据岗位实践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组织、公安、人社、纪检等部门对考生进行考察。

  (四)选调

  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中共奇台县委政法委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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