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岚皋县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
来源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7-04-17
中2017陕西岚皋县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办公室队伍建设,充实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县政府办公室选调3名工作人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调范围为本县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人员。
因行政编制限制,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进行参管登记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本人必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后方可办理选调手续。
二、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反映。
4.选调人员原则上工作年限已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责任追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根据2016年10月8日县编制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精神,为保持全县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稳定,此次选调时不接受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报名。
三、选调岗位设置
1.政务服务工作人员2名。要求具有较好的思维能力、服务意识和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年龄28岁以下,限男性,专业不限。
2.金融工作人员1名。要求熟悉金融管理及相关业务,具有金融专业文凭或从事金融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年龄在30岁以下,性别不限。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主要包括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选调四个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撰写选调申请书(并附带个人简历),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资料,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三张。于2017年4月21日18:00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2522276)。参加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申请及简历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面试。主要考察被选调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责任心及沟通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待面试结束确定拟考察人员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式采取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四)选调。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提出拟选调人选,经选调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向拟选调人员发送选调通知书,拟选调人员接到通知书后,自到岗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原行政关系及工作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综合评定意见,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试用,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领导同意,成立选调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 波 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唐直平 县政府办主任
张前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成 员:赵晓春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外侨办主任
石有新 县政务中心主任、政府办副主任
杨 钧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志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魏 君 县金融办副主任
王 苹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王能习 县纪委监察局第一派驻纪检组组长
查清仁 县政府办综合二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选调工作具体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岚皋人民政府办公室、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本方案由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