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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选调生报考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8

  据“上海市2017年招考选调生100人”可知,上海市2017年选调生报考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七)报考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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