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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考试】2016年泰和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调校医公告

来源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8

选调生考试2016年泰和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调校医公告

  为解决县特殊教育学校无校医的现状,保障学校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泰府办字[2016]75号文精神,拟选调校医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泰和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医1名,主要从事校医兼康复训练教师工作。

  二、选调范围

  泰和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心理准备,有较强的爱心、耐心,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工龄较长者提供近三年考核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人员;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

  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政府大楼1609室)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时提供《泰和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1份。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审查,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年度考核等证明。

  (3)准备近期照片2张;

  3、报名者无需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4、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不足3人,采取直接考察政审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等方面表现并结合学历、工作年限等综合考虑)进行选调。

  (三)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实际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工龄长短确定),未通过考察政审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负责。

  (四) 公示:

  对拟调人员,将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五)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入选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五、其他

  1、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6-8638831(泰和县人社局)。

  2、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638831)。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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