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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选调会计人员(选调生)6人公告

来源 :龙华区政府 2016-04-05

2016年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选调会计人员(选调生)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财政系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6名参公工作人员。

  一、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基本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隶属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是负责全区财务工作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选调职数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国库支付局会计岗位科员6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财政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 公开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细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财务会计类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以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7日后出生)。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财政系统或相关部门工作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其他不能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通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海南日报和龙华之窗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 向社会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24日(双休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区政府1号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66568802。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调参公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在龙华之窗网站下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职数与经初审符合条件参加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通过资格审查的,在龙华之窗网站公布,并通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以实务操作的形式,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考察

  根据实务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选调职数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考察结束后提交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一名选调人选。体检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按实务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空缺的选调名额,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意,可以按实务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按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传真电话:66568060。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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