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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衢州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程序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11-02

  根据《2021年衢州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可知,2021年浙江衢州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程序如下:

  1.评审公告。(1)非自主评聘单位仍由衢州市卫技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由市卫健委通过系统创建评审计划,发布评审公告。(2)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照浙卫发〔2018〕29号要求,结合单位现有人才队伍实际及单位事业发展,科学编制年度评聘方案。评聘方案包括近三年评聘规划,各科室岗位设置情况、各科室岗位使用计划、评聘标准制定、专家库组建、年度申报情况及评聘程序等。根据方案形成年度评审公告,报同级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通过系统创建评审计划,发布评审文件。县属自主评聘单位评聘方案及公告同时需报市卫健委备案。

  2.个人填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档案,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选择系统中对应的评审计划进行申报,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3.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信息公示,公示情况需录入“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4.中评委推荐。不在自主评聘范围内的市属、县及县以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所在单位和卫生健康局要成立评议推荐组织,对于申报人员较少或较难组建评议推荐组织的,可采用委托评议的方式进行。在推荐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等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可通过采取量化评价、述职答辩、内部测评等形式,对申报对象医德医风、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考察和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上报。

  6.评审缴费。资格审查完毕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平台短信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评审。

  7.组织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通过系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执行委员会,按照年度评审文件有关规定,对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专家总数 2/3 以上为评审通过。

  6.评审结果。评审会结束后,评审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非自主评聘单位的申报人员,市卫生高评委评审结果以《评审结果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单位,作为单位聘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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