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温州卫健委 2020-06-03
中2020年度温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20〕1号),现就我市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省人力社保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等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规定,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申报评聘高一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于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执行。详情请咨询所在单位人事科或所辖各县市区卫健局人事科。
二、考试时间
2020年8月1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专业、题型
考试共设置101个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
副高级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考试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报名与考务工作
(一)网上预报名。自2020年6月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如附件1),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考生请在所辖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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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确认。完成网上预报名者,持《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辖报名点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下表)。
2020年温州市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报名点 |
现场确认 | ||
时间 |
地点 |
咨询电话 | |
市考点 |
6.15-6.17 |
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区1706室) |
0577-55570357 |
鹿城区 |
6.16-6.18 |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鹿城区宽带路7号515室) |
0577-88202157 0577-88108507 |
龙湾区 |
6.16-6.18 |
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龙湾区卫生健康局1103室) |
0577-55878818 |
瓯海区 |
6.16-6.18 |
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行政中心15号楼905室) |
0577-88533932 |
乐清市 |
6.18-6.19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11楼1112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
0577-61528721 |
瑞安市 |
6.15-6.16 |
瑞安市非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瑞安市卫生公共大楼804室) |
0577-58906070 |
6.8-6.9 |
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行政楼410室) |
0577-65866007 | |
6.10-6.16 (工作日) |
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瑞安市人民医院万松院区行政楼316室) |
0577-65866007 | |
6.9-6.12 |
瑞安市中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瑞安市安阳路498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
0577-65809953 | |
永嘉县 |
6.16-6.18 |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上塘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楼1127室组织人事科) |
0577-57886982 |
洞头区 |
6.17-6.18 |
洞头区卫生健康局(洞头区县前路52-6号304室) |
0577-56728863 |
文成县 |
6.17-6.18 |
文成县卫生健康局(文成县华侨新村35幢8号三楼313室组织人事科) |
0577-67861444 |
平阳县 |
6.11-6.12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509室组织人事科) |
0577-58111385 |
泰顺县 |
6.17-6.18 |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泰顺县罗阳镇广场路42号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一)) |
0577-67565605 |
苍南县 |
6.18-6.19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与惠达路交叉口苍南县卫生健康局大楼607室组织人事科) |
0577-59900937 |
经开区 |
6.16-6.18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海园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850室) |
0577-86999819 |
龙港市 |
6.18-6.19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2号楼508室人事科) |
0577-59911862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070010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306621 0577-88306620 |
温州市中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56671500 |
温州市中西医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913937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9870111 |
温州市疾控中心 |
见本单位公告 |
本单位人事科 |
0577-55597570 0577-55597798 |
温州市健康妇幼指导中心 |
见本单位公告 |
本单位人事科 |
0577-88938703 |
温州市中心血站 |
见本单位公告 |
本单位人事科 |
0577-55582817 |
温州康宁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789109 |
温州医科大学 |
见校内公告 |
本校人事科 |
0577-86689797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55578522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002551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068837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见院内公告 |
本院人事科 |
0577-88066009 |
注: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中专学历不必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在编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破格人员所需的破格材料由各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四)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五)资格审核。各卫生健康局(单位)组织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后,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材料送至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2号工会大厦A区1706室)。
(六)准考证打印。报名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2020年7月27日至8月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各专业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务必到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3年有效。
(五)成绩复核。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考务管理及考生违纪处理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要求执行。
(七)考试收费。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八)各报名点、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特别是对报考专业进行严格把关,报考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或成绩,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差错,视情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附件1、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2、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1: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x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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