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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及时间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12-01

  根据“深圳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2020年深圳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2020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应于11月30日至12月10日登录《深圳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对照拟申报专业的资格条件和《申报人员须知(2020年版)》(见系统首页),如实填报及分类上传,并成功提交所有材料,包括要求另外单独提交的电子照片。12月10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申报材料相关要求和表格在《深圳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

  申报人应保证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同时视情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凡为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它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各单位应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并在召开评价会议前公布单位本年度拟推荐申报评审的人数,推荐人数应符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审核评价小组应对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单位应结合本年度拟推荐申报评审的人数,在获评价会议出席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的申报人中,择优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应建立审核评价会议记录备查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审核评价对象、成员发言要点、投票评议结果等。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前公示工作,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一览表》《抗疫工作经历及表现》(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申报评审者适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及科室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申报材料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实后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在申报至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出现的负面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前公示期间,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随机抽查单位公示情况。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相应表格加具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单位须于12月23日24:00前完成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

  主管部门要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材料,应及时、一次 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明确补正截止时间。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要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须于12月28日24:00前完成系统审核上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受理本辖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工作。

  (四)纸质材料受理(12月24日,12月29日)。

  委属单位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各区属有关单位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受理地点:市卫健能教中心908室卫生人才交流服务部(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逾期不再受理。各区各单位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地点自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申报受理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尽量采取快递方式提交纸质材料。

  (五)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整体审核质量较差的单位,将予以退回重审,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提交高评委会。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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