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资格政策性审查不合格人员情况
来源 :贵州卫健委 2020-11-27
中贵州省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不合格人员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和我省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8〕2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63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64号)精神,省级高评委政策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1月10日至23日期间,对2020年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985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政策性审查,审查结果为806人合格,179人不合格。经11月25日下午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商同意,现将政策性审查情况不合格人员(详见附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报送材料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公示之日起即可补报相关材料,补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补报材料可由申报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具委托函),持申报人员本人身份证,在公示期间及12月3日、4日(不含周末)报送至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原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