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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许昌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许昌人社局 2019-10-16

关于2019年度许昌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207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审核。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和评审,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申报人员登陆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市、县职称管理部门分别依照权限在网上进行审核。

  二、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仍需按照豫人社办函〔2019〕207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具体清单如下:

  1、《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一式4份,分别由用人单位、省辖市(直管县)资格审核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分别留存。另外一份放至评审材料袋。

  2、申报农村全科医生考核认定人员提交《农村全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一式三份。

  3、免试申报人员需提交业务免试审批表。

  4、科技进步奖、成果奖获奖人员,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以及获奖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5、有发明专利人员,提供相关专业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6、聘任现职期间反映本人业绩的论文原件。

  7、病历和专题报告。

  8、《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以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委会规范打印。

  9、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统一用A3纸。同时需上报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10、《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得复印)。

  三、申报审核安排

  1、网上申报审核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31日。这个时间包括申报人网上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时间,因此申报人在申报后应及时通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为各级审核预留足够时间。

  2、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纸质材料时间和地点: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市卫健委所属各单位应于2019年11月1日至5日,将纸质材料收齐汇总后报送到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魏文路与天宝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A座9楼926房间)。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今年是实行网上申报的第一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新、旧职称管理系统结合使用,也就是说,既要使用新的《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评审,又要使用原有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和上报电子信息,生成打印《资格审查表》和《评审简表》等材料。《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可登录“河南职称网”分别下载职改办、单位和个人等不同版本。

  (二) 高级评审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执行(260元/人);论文鉴定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规定执行(60元/篇)。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卫生单位提前代收评审费和论文费,向市职改办报送纸质材料时统一收取。

  (三)职称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如果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人负责。

  (四)本通知所列事项,仅是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所有职称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207号)规定的申报、审核、评审和材料要求进行全面准备,省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河南职称网”查询和下载。

  (五)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由市卫健委统一报送省卫生系列高评委,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在落实省人社厅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的同时,也要结合市卫健委的要求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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