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桂林卫生副高级职称资格审核推荐流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6
中2019年桂林卫生副高级职称资格审核推荐流程
根据“2019年桂林市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2019年桂林卫生副高级职称资格审核推荐事项详情如下:
四、审核推荐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部门)的审核责任人,采用“接收一个,审一个,上报一个”的方式,在完成本单位的每一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后,即刻提交上一级职改部门,无需批量报送。审核工作中,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进度或退回修改意见栏中显示),并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
3.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对论文、综述的发表情况应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进行查询,对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进行核实,并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将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并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
(1)张贴公示:各单位(部门)需在本单位内张贴从申报系统“评审公示记录”中下载网络公示表粘贴公示,并明确告知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可在网上查询。
(2)网络公示:各单位(部门)在申报系统(单位登陆)里,勾选申报人的材料点击“生成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即可在网络申报系统中进行网络公示。
(3)张贴公示与网络公示必须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对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部门)应在审议前组织面试答辩,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各专业技术量化内容均可作为答辩内容,在审议答辩的基础上,在单位版出具意见中填写并上传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辅助材料,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各单位(部门)的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1.各级职改部门登陆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dw.gxrczc.com,进入单位版系统注册/登录,在相应层级负责审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申报材料量化指标和“一票否决”等情况,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对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写出反馈意见后直接退回给申报人,下级各层级职改部门同时会在申报系统内接收到材料退回的提醒。
2.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时间安排
9月1日前: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单位审议答辩,公示申报人评审材料,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局、县(市、区)职改办。
9月1日—9月5日为市卫生系列职改办接收材料时间。9月6日—9月15日为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材料时间。
9月9日至9月18日为市职改办接收审核材料时间,9月18日后网络申报系统停止接收申报材料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