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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化市卫生高级职称答辩评审例会的通知

来源 :通化人社局 2019-07-26

  关于开展2018年度通化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卫生系列、农业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例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要求,现将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卫生、农业系列职称答辩评审例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审答辩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答辩时间

  1. 7月29日建筑工程系列高级例会、机械工程系列中高级例会。

  2. 7月30日建筑工程系列中级例会。

  3. 7月31日医药工程系列中高级例会。

  4. 8月1日卫生系列高级例会。

  5. 8月2日农业系列中高级例会。

  (二)评审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东昌区江雪路809号,通化市委党校。参加答辩人员于当日中午12:00时在市委党校操场集合。(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二、 评审答辩范围

  经省人社厅授权通化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卫生、农业系列的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三、评审答辩例会相关要求

  1. 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答辩顺序按照答辩评审分组顺序进行,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 答辩采用自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2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自述内容以工作 业绩、专业能力、社会贡献等内容为主。 专家提问围绕考生自述内容及申报材料进行提问。

  3. 答辩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书籍等物品带入考场,否则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答辩例会工作,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告知答辩例会有关要求,确保答辩人员按时参会。

  联 系 人:高 旭 张 月

  联系电话:0435-3916905

  附件:2018年度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医药工程、农业、卫生系列职称答辩评审分组人员名单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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