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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临床检验初级检验技师考试>第二十七章第一节肿瘤抗原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0

  第一节肿瘤抗原

  肿瘤抗原是指在肿瘤发生、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或过度表达的抗原物质。

  机体产生肿瘤抗原的可能机制为:

  1.基因突变;

  2.细胞癌变过程使原本不表达的某些基因被激活;

  3.抗原合成过程的某些环节发生异常;

  4.胚胎时期抗原或分化抗原的异常、异位表达;

  5.某些基因产物尤其是信号转导分子的过度表达;

  6.外源性基因(如病毒基因)的表达。

  一、根据肿瘤抗原的特异性分类

  (一)肿瘤特异性抗原( TSA)

  TSA是肿瘤细胞所特有的新抗原,它只表达于肿瘤细胞,而不存在于正常组织细胞。TSA可存在于不同个体的同一组织学类型的肿瘤中,如黑色素瘤相关排斥抗原(MARA)。

  (二)肿瘤相关性抗原(TAA)

  TAA是指非肿瘤细胞所特有的,正常组织或细胞也可表达的抗原物质,但此类抗原在癌变细胞的表达水平远远超过正常细胞。

  二、根据肿瘤抗原产生机制分类

  (一)理化因素诱发的肿瘤抗原

  机体受到化学致癌剂(如甲基胆蒽、氨基偶氮染料、二乙基亚硝胺等)或物理因素(如紫外线、X射线等)作用,可使某些基因产生突变,诱发肿瘤发生。此类肿瘤抗原的特点是特异性强,但免疫原性弱。

  (二)病毒诱发的肿瘤抗原

  人类某些肿瘤的发生与病毒感染有密切关系。能够诱发肿瘤的病毒,主要是DNA病毒和RNA病毒,尤其是反转录病毒。

  (三)自发性肿瘤抗原

  自发性肿瘤表达的抗原大部分可能为突变基因的产物。

  (四)正常细胞成分的异常表达

  1.分化抗原

  2.过度表达的抗原

  3.胚胎抗原

  4.细胞突变产生的独特型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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