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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人事考试网2019宜宾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宜宾人事考试网 2019-01-23

  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第一时间获取考试相关最新资讯、备考辅导以及报考先关疑问等等,可以加入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交流群:927807478 有专业的老师为你解答。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2月20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8日-21日(工作日期间)。

  (三)缴费时间:2019年1月22日-2月2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3月8日(工作日期间)。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15日-19日。

  (六)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

  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三、报考条件

  (一)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6)医学中专毕业,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或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2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机关表彰者。

  (3)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经组织选派到民族地区工作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内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

  (4)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报考。

  (5)医学中专毕业的非中医药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满8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6)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的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4年。

  ②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7)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

  (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考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川人社办发〔2015〕53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考评范围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6)医学中专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8年,并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7)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不少于12年

  3.破格报考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人员须符合上述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登录宜宾市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新用户需先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点击进入“2019年四川宜宾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

 

  (二)填写报名表。

  1.签订《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报考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2019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链接,报考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2019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链接。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规定的考评范围和报考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请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见附件1)(也可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不能解决问题,可咨询028-12333、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资格审查。

  1.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后携带下列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中级资格证书、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单位出具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 我市资格审查单位: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地址:翠屏区咸熙街26号左侧二楼;联系电话:0831-8211785 联系人:黄亚男。

  3.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复审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247733。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90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二)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附件: 1.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2、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2019年1月18日

  附件2:

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81
推拿科
002
呼吸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2
中药学
003
消化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83
职业卫生
004
肾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4
环境卫生
005
神经内科
045
医院药学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006
内分泌
046
临床药学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07
血液病
047
护理学
087
放射卫生
008
传染病
048
内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09
风湿病
049
外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50
妇产科护理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1
普通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2
骨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3
胸心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4
神经外科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5
泌尿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6
烧伤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17
整形外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18
小儿外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19
妇产科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0
小儿内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100
医学工程
021
口腔医学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103
地方病控制
022
口腔内科
062
卫生管理
108
消毒技术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3
普通内科
109
输血技术
024
口腔修复
064
结核病
110
药物分析
025
口腔正畸
065
老年医学
111
心电图技术
026
眼科
066
职业病
112
脑电图技术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7
计划生育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8
皮肤与性病
068
精神病
114
中医肿瘤学
029
肿瘤内科
069
全科医学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0
肿瘤外科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71
中医内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2
急诊医学
072
中医外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3
麻醉学
073
中医妇科
119
介入治疗
034
病理学
074
中医儿科
120
重症医学
035
放射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21
中医护理
036
核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51
*采供血医学
037
超声医学
077
针灸科
152
*采供血护理
038
康复医学
078
中医耳鼻喉科
153
*采供血检验技术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9
中医皮肤科
154
*血液制备技术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80
中医肛肠科

  注:专业名称前有*的专业为纸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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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学正高 中药学(正高) 全科医学(副高)
口腔内科学(正高)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正高) 内科(副高)
结核病学(正高)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正高) 妇产科(副高)
内科护理(正高) 中医护理(正高) 儿科(副高)
全科医学(正高) 中医骨伤科学(正高) 护理学(正高)
外科护理(正高) 整形外科学(正高) 放射医学(正高)
医院药学(正高) 针灸学(正高) 护理学(副高)
中医内科学(正高) 营养与食品卫生(正高) 放射医学(副高)
病理学(正高) 中医耳鼻咽喉科(正高) 骨外科学(副高)
小儿内科学(正高)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高)
耳鼻咽喉科(正高) 小儿外科学(正高) 内科(正高)
妇产科护理(正高) 消化内科学(正高) 耳鼻咽喉科学(副高)
骨外科(正高) 卫生管理(正高) 小儿内科学(副高)
呼吸内科学(正高) 推拿学(正高) 心血管内科学(副高)
中医妇科学(正高) 疼痛学(正高) 中医骨伤科学(副高)
急诊医学(正高) 神经外科学(正高) 病理学(副高)
疾病控制(正高)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正高) 超声医学(副高)
康复医学(正高) 烧伤外科学(正高) 肾内科学(副高)
临床药学(正高) 口腔正畸学(正高) 儿科护理(副高)
内分泌学(正高) 口腔医学(正高) 呼吸内科学(副高)
内科学 口腔修复学(正高) 急诊医学(副高)
神经内科(正高) 口腔颌面外科学(正高) 疾病控制(副高)
肾内科学(正高) 普通外科学(正高) 妇女保健(副高)
输血技术(正高) 皮肤与性病学(正高) 精神病学(副高)
心血管内科(正高) 理化检验技术(正高) 整形外科(副高)
胸心外科学(正高) 老年医学(正高) 胸心外科(副高)
眼科(正高) 口腔正畸学(副高) 内科护理(副高)
变态反应(正高) 口腔医学(副高) 卫生管理(副高)
病案信息技术(正高) 口腔内科学(副高) 泌尿外科(副高)
超声医学(正高) 口腔颌面外科学(副高) 神经内科(副高)
超声医学技术(正高) 心血管内科(副高) 临床药学(副高)
传染病学(正高) 妇产科护理(副高) 输血技术(副高)
儿科护理(正高) 消化内科学(副高) 学校卫生与少儿卫生(副高)
儿童保健(正高) 微生物检验技术(副高) 眼科(副高)
放射卫生(正高) 推拿学(副高) 麻醉(副高)
放射医学技术(正高) 疼痛学(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副高)
风湿病(正高) 外科护理(副高) 结核病学(副高)
妇女保健(正高)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副高) 口腔修复(副高)
核医学(正高) 神经外科学(副高) 理化检验技术(副高)
核医学技术(正高) 烧伤外科学(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副高)
环境卫生(正高) 普通外科学(副高) 中药学(副高)
急救护理(正高) 临床营养(副高) 重症医学(副高)
计划生育(正高) 内分泌学(副高) 变态反应(副高)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正高) 皮肤与性病学(副高) 病案信息技术(副高)
精神病学(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副高) 传染病学(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副高) 儿科保健(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副高) 放射卫生(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副高) 风湿病(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正高) 老年医学(副高) 核医学(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高) 环境卫生(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副高) 急救护理(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副高)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副高) 计划生育(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正高) 超声医学与技术(副高) 康复医学(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正高) 中医妇科学(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副高)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正高) 中医耳鼻咽喉科(副高) 肿瘤外科学(副高)
临床营养(正高) 中医儿科学(副高) 肿瘤内科学(副高)
麻醉学(正高)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副高) 肿瘤放射治疗学(副高)
泌尿外科学(正高)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副高) 中医眼科学(副高)
重症医学(正高) 职业卫生(副高) 中医外科学(副高)
肿瘤外科学(正高) 职业病学(副高)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副高)
肿瘤内科学(正高) 营养与食品卫生(副高) 中医内科学(副高)
肿瘤放射治疗学(正高) 针灸学(副高) 中医护理(副高)
中医外科学(正高) 血液病学(副高) 中医肛肠学(副高)
中医眼科学(正高) 医院药学(副高) 小儿外科学(副高)
中医儿科学(正高) 心电学技术(副高) 中医全科学(副高)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正高) 职业卫生(正高) 卫生毒理(副高)
职业病学(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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