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4-07
中安康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0、11、17、18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24、25日,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确保考试人员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须知
1.参考人员需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间隔1米以上排队,提前完成“陕西健康码”注册,便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查验。
持“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且在准考证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色码”禁止进入考点。
2.中高风险地区来安康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考前主动向考试机构报告,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别是近期从云南瑞丽来安康参加考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向当地考试机构报告,从国(境)外来安康参考人员,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的,不得参加考试;14天隔离满但未满28天观察期的,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报告。
3.进入考点和考试期间(除查验证件核对身份时配合摘除外)全 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
二、考务须知
1.考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出示动态的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缺一不可),在考务人员组织下有序进入考场。
2考试人员需认真阅读本人准考证注明的考生须知内容,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3.考试结束铃响,考试(笔试)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考试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试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原文地址:http://wjj.ankang.gov.cn/Content-2242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