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市卫生正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6-24
中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度西安市卫生正高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评审人员:
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陕卫职称函〔2020〕2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人员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精神,对符合疫情一线和科研攻关人员进行摸底、审核。符合条件人员本人申请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表》,经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卫健委职改办,审定后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学历、资历条件
晋升正高级职称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报送材料的要求及装订顺序
1.提交以下原件: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副高职称证、聘任证明表、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科研成果或论文、病历、专题报告、《评审表》3份、《量化考核表》1份、其他荣誉证书、表格。
2.推荐文件或委托评审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除外,其他材料按“证件原件(单独使用透明袋集中封装)→聘任证明表→科研成果或论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其他荣誉证书、表格→病历5份(专项技术报告2份)→评审表3份→量化考核表1份”的顺序装入材料袋内。
3.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评审表、量化考核表、病历、专项技术报告外,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 复印件目录(申报人自制)
② 科研成果或论文复印件
③ 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含资格证、执业证、副高职称证。需复印所有页面内容)、聘任证明表
④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⑤ 其他荣誉证书、表格
1.参加评审人员需带档案托管卡
2.评审费用400元/人
3.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8日上午12:00(节假日除外)
4.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安区青年南街18号)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