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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11-24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中,青海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根据原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 〕 164 号)、原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和《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文件要求,开展两考审核。

  (一)护理专业报考初级。中专毕业任初级(士)满5年可参加护师考试;大专毕业任初级(士)满2年可参加护师考试。

  (二)药、技专业报考初级。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初级(士)考试,任初级(士)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

  (三)医、药、护、技专业报考中级。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任初级(师)满7年、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任初级(师)满6年、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任初级(师)满4年、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任初级(师)满2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可参加中级考试。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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