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来源 :沈阳市考试院 2022-07-07
中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沈阳考点)应试人员考前温馨提示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23-24日(纸笔作答)、7月26-27日和7月29-30日(人机对话)举行。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现就广大应试人员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示如下:
一、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1.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通告。认真阅读《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沈阳考点)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做好相关事项准备,考试当天必须持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考前14天内,应试人员仅有沈阳市旅居史或行程的,应提供本人每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14天内,应试人员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沈阳市的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二是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
3.备考期间,做好个人自主健康监测,填写完整的《应试人员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2),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请主动交给考试工作人员。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6日—30日,应试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作答要求和相关规定,请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三、掌握时间别迟到
应试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场学校。考前20分钟进入试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应试人员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允许应试人员交卷退场。
四、考试物品须带齐
应试人员须持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纸笔作答考试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必要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严禁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进入试室。
人机对话考试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外,严禁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进入试室。
五、禁带物品看清楚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和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严禁带入座位。不得在准考证上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禁止携带贵重物品,禁止佩戴任何机械及电子手表。
六、考前安检要配合
应试人员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应试人员务必按要求接受安检。入场后,应试人员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放置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遵守纪律勿违规
应试人员在试室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应试人员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处理。
八、熟悉路线看考点
应试人员可在考前熟悉考场学校地址和交通路线,请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ysksy.cn/)查询“常用考点考场路线指引图”(“指引图”所示为考场学校常规出入口,本次考试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出入口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场学校,考试当天请应试人员选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场学校之间“两点一线”,确保顺利赴考。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学校,不得在考场学校周围聚集。
附件1: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沈阳考点)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23-24日(纸笔作答)、7月26-27日和7月29-30日(人机对话)举行。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辽宁省和沈阳市最 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沈阳考点工作实际,现将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主动了解最 新疫情管控措施,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应试人员须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属地及沈阳市最 新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 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 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往返中高风险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场试室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所有应试人员在考前7天返回省内。域外来沈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预留充足的时间,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无法参加考试。
(二)确保“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正常
应试人员须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盛事通”APP),并持续关注“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或“盛事通”的“健康信息”、“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要在考前通过12345市民热线或居住地社区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完成转码。
(三)考试当天,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者;
3.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者(依据沈阳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4.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5.“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场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者;
6.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未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明确医学诊断证明,经考场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者。
存在以上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试室,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四)提前备好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2.考前14天内,应试人员(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1)仅有沈阳市旅居史或行程的,应提供本人每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沈阳市的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二是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
应试人员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等,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核酸检测的地点符合要求,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注:核酸检测机构地点查询,需要应试人员提前在“辽事通”小程序的“健康服务”中打开“辽健康 辽医疗”小程序,点击“核酸检测”进行个人信息识别、实名认证后,方可进入“核酸结果查询”。
(五)应试人员在备考期间做好自我防护
应试人员考前7天内避免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发本土病例)所在地及市旅居史、接触史;考前10天内避免有国(境)外旅行史、居住史;考前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回人员接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建议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应试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和新冠疫苗加强针。
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沈阳市现行域外来(返)沈人员管理规定,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在24小时之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严格执行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二、考试当天要求
(一)应试人员要把握好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
1.应试人员在每场考试前,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场,在考场入口防疫检测通道前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提前做好入场要件核验准备,自觉遵守秩序,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2.应试人员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须核验的材料及相关事项
1.核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5)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上文“提前备好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相关事项:
(1)应试人员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学校。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场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须服从考试现场指挥,配合组考疫情防控工作
1.应试人员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一次性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口罩,在人机对话考试前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2.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进出考场试室、如厕时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可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试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4.应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辽宁省,以及沈阳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最 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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