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

导航

2019年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25

2019年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2019年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成绩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热点咨询

  中国卫生人才网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成绩查询入口 成绩查询流程 成绩合格标准 有效期

  考后有关成绩查询及考试相关问题,都可以加入卫生资格考试交流群:741262248卫生资格考试  有专门老师为您解答。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