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25
中2019年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2019年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成绩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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