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资格确认通知
来源 :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0-06-22
中江宁区关于2020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20〕32号),省文件可登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现将我区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6月15日至6月24日(除双休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5∶30。
二、地点
江宁区上元大街397号1107室。
三、确认对象
区内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不含省管)。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表》(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四、相关政策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12号)有关要求。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有关要求,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得报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三)根据《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4号)有关要求,从2020年起,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不再参加考核和评审,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四)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五)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全科医学(中医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全科医学;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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