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

导航

河池2021年卫生高级职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通知

来源 :广西河池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020-07-20

河池市医学考试中心文件

  河医考发〔2020〕5

  号

  河池市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河池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

  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将于2020年8月1日-8月2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医学考试中心制定了《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河池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0年7月20日

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河池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加强组织协调

  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成立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河池考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

   二、落实防疫物资及做好应急准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为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考生及时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市中医医院负责派出120专用救护车一辆及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器材驻河池市卫生学校考场,做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三、科学设置考场

  (一)合理安排考场。根据考生人数,科学合理安排考场;提前做好入场路线、试室分布等指引,考试结束后提醒、引导考生及时离场,避免人群聚集。安排考生座位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二)做好检测工作。市中医医院负责派出4名医护人员在考场入口处检测体温。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用于临时安置考试当天报到时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考生,出现上述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到河池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设立备用考场。除设立正常的考室外,还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和备用隔离考室,用于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隔离等候,及经防疫评估后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原则上每个考场至少设1个备用隔离考室。备用隔离考安排考生座位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上座位间距不小于1米,可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座位间距。

  四、加强考场环境卫生和消毒

  (一)做好考场清洁消毒。开考前一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场进行彻底卫生清洁,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封考前对考场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处理。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尤其是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洁消毒。在洗手点,配备洗手液。

  (二)加强考场通风换气。对考场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理

  (一)工作人员管理。

  1.考场安排1名副主考专职负责考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考场试室安排情况选聘若干名安全员(每考场至少2名),专职负责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各类突(偶)发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每个考场至少2人配备,包括1名医师、1名护士。考务工作人员按考场实际情况配备。考试实施前,要提前对参与考试考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政策、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2.考务工作人员应提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二)考生管理。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考场。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三)人员的卫生防护。

  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室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室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室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室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六、做好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事件1:考生进入考场,体温检测超过37.3℃。

  应急处置:由考务工作人员将体温异常人员带至临时观察室,在静坐5-10分钟后,由两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正常参加考试;体温继续异常,或有轻度咳嗽等症状的,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现场再次核实、诊断、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正常参加考试,启用隔离考室;体温继续异常或伴有咳嗽、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不可以参加考试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同时逐级向考区报告。考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事件2: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

  应急处置:监考人员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室参加考试,耽误的时间可补回;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事件3:考试过程中发现考务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

  应急处置: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停止其工作,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