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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0-06-17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黑卫人函〔2020〕102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20年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1号)要求,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员数量。并将推荐程序、推荐结果等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6月23日。经申报单位批准同意推荐参加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选择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点击黑龙江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和登录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必须选择“佳木斯考点”,单位所在地为佳木斯市的省直单位考生,如在佳木斯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选择佳木斯考点。考生在按照网报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后,须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确定本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请点击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请在网报系统内下载、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妥善保存。

点击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黑龙江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

  考生必须在6月23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

  (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今年取消现场确认环节,由报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核。考生从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单位审核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县<市>、区报主管部门审查盖章),于2020年6月29—30日送至佳木斯市卫生人才档案管理中心(中山街南段706号公共卫生大厦八楼)。

  《报名表》所填信息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等不符合有关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承担资格审核主体责任,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于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考试、评审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集中打印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并统一加盖公章后发放,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7月25日前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联系。

  单位所在地为佳木斯市的省直单位人员,如在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均由佳木斯市负责,考试合格标准由省里统一确定。成绩单由省里统一发放。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95元/人。

  (二)缴费方式

  2020年6月29—30日和《报名表》一同报送至佳木斯市卫生人才档案管理中心。

  七、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二)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

  2、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一年以上人员。

  (三)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见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四)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免试要求

  各单位需将申请免试人员(援疆、援藏、援外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申请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注: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政策上只可选择其中一项享受倾斜政策。

  九、组织实施

  2020年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联系人:李瑞博,联系电话:0454-822350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附件: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doc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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