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石家庄人社局 2020-06-19
中关于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计生机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冀人考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石家庄考区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方式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8日至19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网上报名专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0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填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在上传照片并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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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形式。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二、报名条件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卫生计生机构中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三、资格审核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管理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并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考试管理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承诺进行网上审核, 无需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考试管理机构实施考前考中考后核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若对审核未被通过即“审核拒绝”有异议,须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图片及必要的相关佐证材料,发至weishengziliao@163.com邮箱,以备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已经缴费的概不退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审核未被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备复审。
四、网上缴费
2020年6月10日至28日期间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本人信息填写无误后,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完成报名。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后,重新登陆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才作报名完成。
五、考证打印
自2020年7月2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8月2日。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8月1、2日 |
8:30-10:30 |
11:00-13:00 | |
14:00-16:00 | |
16:30-18:30 |
七、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八、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代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九、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中遇有问题,可电话咨询89631750。
附件1:报考条件
附件2: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105个)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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