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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南宁卫健委 2020-06-18

关于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职办〔2020〕12号)精神,从2019年开始,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提前一年进行。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20年8月1日-2日进行,为做好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确认工作

  考试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自2020年6月8日至6月21日,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打印《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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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1年南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

  2020年6月9日-6月2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7楼)。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报名表》一份(需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确认工作,结合南宁市考点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审核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等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委属各单位和驻邕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请严格按照以下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

确认单位

6月9日-11日

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各城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6月12日-16日

区直属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6月17日

横县卫生健康局、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6月18日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上林县卫生健康局

6月19日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6月22日

各单位补送材料、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二、考试费用和缴费方式、时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713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120元

  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日-7月12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考生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7日-8月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四、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8月1日—2日。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8月1日-2日

8:30-10:30

11:00-13:00

14:00-16:00

16:30-18:30

  五、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根据《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14〕1号)精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考生单位所在性质划分,县级以上单位考生合格分数线为60分,乡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生为55分。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学历、资历等报名条件,根据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职办〔2020〕12号)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从事本领域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报考人员,其执业地点与现工作单位需一致。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关规定及卫生系列职称改革有关政策,除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外,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报考专业与执业范围及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因考生个人选择考试科目错误而无法参加后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破格条件者,在申报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考生的申报材料,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考生,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为更好的服务考生,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推出了公众号,考生可关注“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公众号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7.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jw.nanning.gov.cn)查询。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2613961、2613923、2630909。

  附件:关于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职办〔2020〕12号)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职办〔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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