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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关于加强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纪律教育的通知

来源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4-24

关于加强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纪律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奋勇高新区社会管理与侨务局、南三岛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卫生计生单位,各有关学校:

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于5月5、6日举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6、27日和6月2、3日举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将加强考试纪律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教育。全市各卫生计生单位和医药卫生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本单位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责任,要在5月5日前组织考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纪律教育,同时做好备查记录。各单位务必组织考生认真学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组织学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要求考生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入场考试,遵守各项纪律。

(二)组织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明确,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除了对考试成绩作相应处理,还将把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严重违纪行为处理入刑的法律规定,广泛宣传“诚实、诚信”的道德法纪观念,强调严肃考场纪律的重要性。

二、加强环境管理。各卫生计生单位及各医药卫生类学校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重点检查本单位各个位置尤其是偏僻场所,如墙角、厕所等地有无不法分子张贴组织考试作弊的小广告。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清除,并教育本单位考生不轻信此类广告,不联络不法分子,杜绝考试违纪,不让社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同时,教育其他医务人员不得参与组织或协助考试违纪,在全行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三、加强违纪处理。对于考试违纪考生和不作为单位,我局将予以严肃处理。若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考生作出处理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各单位要相应制定违纪考生处罚制度。考后我局将抽查违纪考生所在单位纪律教育记录,对没有进行考前教育的,将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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