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卫健委2018年度彭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事宜的通知
来源 :彭水卫健委 2019-03-21
中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收集办理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各有关考生:
根据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证书收集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8年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7日、4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311室(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
四、申请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1);
2、合格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交复印件1份;
3、本人1寸照片3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自行在每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粘贴1张;
4、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上双方签字盖手印)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请及时通知本单位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行负责。请相互转告。
2.各合格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行负责。请相互转告。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文,“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可自行销毁”的要求,将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请相互转告。
4.联系电话:023-78449546。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重庆市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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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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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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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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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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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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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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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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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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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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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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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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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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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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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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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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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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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国家/重庆市合格线,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
市职改办 意见 |
该同志具备资格。 (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表中有关时间均按“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10年5月)。
3.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4.本表作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一式三份,由发证机构、考生本人分别留存一份,装本人人事档案一份。
领证人签字:领证日期:联系电话: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XXXX年X月 |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1 |
毕业时间 |
XXXX年X月 | ||||||||
所学专业 |
2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X年 | ||||||||
参加工作时间 |
XXXX年X月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 |
填单位全称 | ||||||||||
报考专业 |
3 |
级别 |
4 |
类 别 |
5 | ||||||
取得资格名称 |
6 |
取得时间 |
7 | ||||||||
管理号 |
8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9 | ||||||||||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10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国家/重庆市合格线,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
市职改办 意见 11 |
该同志具备资格。 (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表中有关时间均按“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17年5月)。
3.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4.本表作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一式三份,由发证机构、考生本人分别留存一份,装本人人事档案一份。
领证人签字:领证日期: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本专业最高学历:系指本次考试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且须是国家认可学历
2: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书所述专业一致
3:报考专业:与本次考试准考证填报专业一致
4:级别: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5:类别:卫生
6:取得资格名称:
专业名称 |
资格名称 | ||
初级(士) |
初级(师) |
中级 | |
临床、口腔、公卫医学类(全科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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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 (全科主治医师) |
中医医学类 (全科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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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治中医师 (全科主治中医师) |
护理学 |
护士 |
护师 |
主管护师 |
药学 |
药士 |
药师 |
主管药师 |
中药学 |
中药士 |
中药师 |
主管中药师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检验士 |
检验师 |
主管检验师 |
理化检验技术 |
理化检验士 |
理化检验师 |
主管理化检验师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微生物检验士 |
微生物检验师 |
主管微生物检验师 |
口腔医学技术 |
口腔技士 |
口腔技师 |
主管口腔技师 |
放射医学技术 |
放射技士 |
放射技师 |
主管放射技师 |
病理学技术 |
病理技士 |
病理技师 |
主管病理技师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康复治疗士 |
康复治疗师 |
主管康复治疗师 |
营养 |
营养士 |
营养师 |
主管营养师 |
病案信息技术 |
病案信息士 |
病案信息师 |
主管病案信息师 |
输血技术 |
|
输血技师 |
主管输血技师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
神经电生理师 |
主管神经电生理师 |
心理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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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师 |
主管心理治疗师 |
核医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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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核医学技师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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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超声波技师 |
消毒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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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消毒技师 |
心电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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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心电学技师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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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肿瘤放射技师 |
7:取得时间:系指参加并通过考试的时间(卫考填写“2018年6月”,护考填写“2018年5月”)
8:管理号:按考区反馈各报名点的合格人员汇总表上的管理号进行填写
9: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据实填写。未按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放档案者,应先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否则不予受理证书申办
10:考试管理机构意见:此次证书均为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在国家处打勾
11:市职改办意见:与6(取得资格名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