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 :华课网校 2022-08-16
中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初级职称
医士(师):按照《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
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二)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三)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