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0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抽查审核程序
来源 :南阳市民政局 2021-01-30
中南阳市民政局发布了《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对我市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抽查审核的通知》详情如下: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为通过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市民政局按照10%以上比例抽取核查14名考生,为确保被抽查考生能够及时提供审核材料,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考生提交材料类别、提交截至日期、邮箱等核查信息。
二、核查安排
(一)核查时间:
1.初次核查:1月28日-2月6日,未按要求完成初次核查工作的考生名单将统一报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备案。
2.补充核查:3月30日前,针对在初次审核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进行补充核查。
(二)核查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所有资料用档案袋封装好,封面填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送至宛城区汉冶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533室;或者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ymjzz@126.com。
(三)资格认定:“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结果认定。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人员(逾期不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按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处理,将不再发放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审核未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告知考生原因,并进行信息汇总登记。
电子邮箱:nymjzz@126.com
南阳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mz.nanyang.gov.cn/mzgg/4126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