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 :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9-09-19
中京人考发〔2019〕46 号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19 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19〕47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服务、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正帮教、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人员范围要求,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 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5 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9年11月16日 |
9:00-12:00 |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
(一)《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采取闭卷作 答的方式进行,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 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 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四、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 3 年内有效。
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2019 年起,北京市试点推行电子合格通知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考试报名流程图》(见附件1)。
(三)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四)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实。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已成功办理报名和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大纲《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发放等事宜可进入“人事考试频道” 查询。
附件:
1.考试报名流程图
2.2019 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9月8日
网上报名流程图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 |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验结果)。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
↓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 |
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
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须上传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的社会工作者(中级)职业水平证书扫描件。 |
在线核验通过人员 ↓ |
在线核验未通过、须人工核查人员 ↓ |
网上缴费 |
← 现场资格 |
现场资格审核 (各区审核时间详见附件) |
成功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报名。 |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规定材料原件,到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携带的材料及审核点信息详见《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点》(附件)。 |
|
↓ 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 |
附件 2
2019 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点
序号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名称 |
审核点地址 |
审核时间 |
1 |
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
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
东城区长青园1号楼 |
9月17日-18日 9:00-12:00 13:30-16:30 |
2 |
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 |
丰台区人事考试服务大厅 |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 |
9月17日-18日 9:00-11:30 13:00-16:30 |
现场审核携带材料(均须原件): 1. 《2019 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2.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工证书。 3. 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4.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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