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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投资项目管理师《投资建设项目实施》重点辅导: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3

  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4.4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4.4.1(熟悉)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任务与基本原则

  (1)建设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任务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 依法筹集、拨付、使用基本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防止挪用和变相挪用;

  · 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

  · 控制项目建设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防止铺张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等。

  (2)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 专款专用原则

  · 效益原则。

  4.4.2(掌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分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单位的职责、财务部门的职责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

  ·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 审核下达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 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 组织调度预算内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 审查并确定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

  · 监督检查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处理;

  · 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的职责

  ·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 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 编制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 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投资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 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 收集汇总并上报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

  · 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4.4.2(掌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分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单位的职责、财务部门的职责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

  ·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 审核下达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 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 组织调度预算内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 审查并确定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

  · 监督检查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处理;

  · 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的职责

  ·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 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 编制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 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投资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 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 收集汇总并上报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

  · 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财务部门的设置与职责

  · 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

  · 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具体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

  4.4.3(掌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管理

  (1)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必需根据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概(预)算总投资额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筹措资金,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资本金、债务融资、证券市场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资金、或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外国资本金(bot)和国内外银行贷款。

  (3)建设项目前期,必须按照国家计委制定的《关于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建设项目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考虑建设项目的资产负债率合理水平,确定资本金筹集方案,确保建设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

  (4)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保证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5)国外银行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应有有关部门的批准,相关银行应出具贷款承诺(函)意向书等,以保证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能够按计划、按工程进度及时借人资金。

  (6)条件成熟时,建设项目在证券市场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股票筹集资金。

  (7)政府安排的国债专项资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要按规定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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