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职称考试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基础知识点:建筑结构荷载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16
中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KN/m2 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当可变荷载效应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有利时,应取1.0 。
3、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采用。
对于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
对于准永久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0.4: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地基变形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在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钢结构设计规范》3.1.4: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对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尚应考虑准永久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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