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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8年统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省内)

来源 :新疆自治区统计局 2019-03-15

关于公布2018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18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各科目均为72分,自治区含格标准各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 分)。

  二、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90分,自治区合格标准为85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三、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国家资格证书: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但来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自治区资格证书。在新疆范围内有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统计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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