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9年初级统计师允许在校生和无工作人员报考
来源 :天津市统计局 2019-07-24
中2019年全国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自2019年起天津市允许高中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和无工作单位人员参加全国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校生、无工作单位或者非从事统计工作人员符合报考初级条件的均可以报名,报名时工作单位信息栏填“无”。学历信息必须填写目前已经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学历信息,不要写正在上学尚未毕业的学历,否则,会影响报考资格审核和领取合格证书,如大学在校生应该填写“高中”学历。
补报名时间:7月23日上午9:00至7月24日下午5:00。
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考生登录→选择考试、省份并保存→查看《告知书》、《报名须知》→填报报考信息→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外部数据自动核验通过→资格核验通过→网上缴费。
外部数据不能自动核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在线核验通过→网上缴费。
1.从 2019 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2.告知承诺制,学信网只能对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进行后台比对自动确认,对于学历不能比对的情况考生可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对“学历、工作年限”以外需要提交的资料采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网上人工审核,领取证书时核对原件方式。
缴费时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下午5: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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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