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1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08-03
中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 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属、除西安市以外的其他各市市属、中央驻陕单位人员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西安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以西安市的公告为准)。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且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报名条件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6日至16日17:00;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人员网上核查时间:8月9日至17日17: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至18日17:00止。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应选择陕西省),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高级人员,须上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彩色高清图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助理研究员报考高级需要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原件彩色高清图片。
(四)资格核查
本项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统计局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联系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统计局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 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50元;高级考试每人50元。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中、高级三个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客观题)、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客观题)、统计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1个科目。
参加初、中级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高级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成绩证明作为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依据。
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填写答题卡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考试工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029-89538291。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十)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0〕16号)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
(一)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或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原文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243